法学泰斗江老的罕见发声,给狗头金事件的处理指明了方向。
在此过程中,南方报业联系上李言,希望对李言进行专访。
“李律师,目前关于狗头金事件的讨论,相当一部分人的关注点是在您身上的,对于外界说您觉悟不够,不配做律师的说法,您有什么回应?”
李言微微一笑,道:
“两位狗头金发现者既是我的朋友,也是我的委托人。
尽我所能维护委托人的利益,这是律师这一职业本身的要求。
当然,我从始至终都认为,这块狗头金应当适用先占取得,归两位发现者所有。
其实这和觉悟不觉悟,以及道德水平高低都不相关。
我引用个小故事吧,子贡赎人。
春秋时期,鲁国规定,如果有人将在外为奴的鲁国人赎回,可从鲁国领取补偿金。
子贡把人赎回后却放弃领受补偿,这样做,别人可能称赞其道德高尚,也就是有些人说的,觉悟高。
但孔子并不赞同这种做法。
嗯,我也不赞同。
类比到此次狗头金事件中,如果大家都用道德期待来希望两位发现者主动上交狗头金,
那么今后将会导致,如有人碰到类似的情况,更可能会选择把捡到的狗头偷偷拿去熔炼,甚至流出我国。
从长远来看,这是不利的。
而且,法无明令禁止皆可为。
两位发现者捡到后占有狗头金的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。”
李言的专访经过南方报业刊发后,销量一时无两,其观点也得到了更多理性人士的支持。
乌市。
葛勉泽等人再次通知开会。
这回是因为,乌市有关方面先前给上级的请示,结果下来了。
乌市的上级请示了上级,并组织了专家研讨,最后的处理思路是:
没有直接定性该狗头金的所有权,但不要求两名发现者必须上交。如果发现者愿意,那么乌市有关方面可以按照市场同等价格把这块狗头金予以收购,届时编入博物馆作为展品。如果两名发现者不愿意,也可以自行保管持
有,有关方面不作干涉。
会议一结束,葛勉泽牵头的专项小组,原地解散。
派去守在酒店保护狗头金的人员也都被召回了。
上次陪同葛勉泽过来与朱茂才协商的文静,打电话告诉了朱茂才有关方面的处理意见。
朱茂才听懂了。
这块狗头金是应该归他俩了。
朱茂才兴奋地和李言分享道:
“老李,这回真的多亏你了,没想到,这块狗头金,竟然完全归我们了!”
李言微笑道:
“恭喜你俩,凭这块狗头金,你们俩还没结婚就有了共同财产。按照市场价格,也算有百万身家了。”
蔡佩玲问:
“那李律师,现在我们应该可以把这块狗头金卖掉了?”
蔡佩玲因为这块狗头金,这段时间都整得快神经衰弱了。
她和朱茂才肯定是希望能快点折现的。
李言摇摇头,道:
“即使是这样,仍然不建议你们随意进行售卖。”
“啊?那我们岂不是得把这玩意儿当成传家宝了?”
蔡佩玲有点失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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