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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前天送了钓鱼老伯八只上好炮灰蛐蛐后,我就沉寂在干坏事的喜悦中。虽然送钓鱼老伯的蛐蛐比不上程老爷子那两只,但也属于百里挑一的上等货色了。程爷爷那两只虽好,但听钓鱼老伯的描述,俩老头斗起起来没完没了,俩蛐蛐常常是连续作战。
蛐蛐这东脆弱的很,再厉害都经不起折腾,耍蛐蛐的人都知道要在赛后调理保养蛐蛐的健康,保持良好的体能和巅峰竞技状态。但程老爷子才入门,还掌握不了这门高深的技艺,俩蛐蛐绝对已经万分憔悴了。不需要旗鼓动相当,只需要身强力壮的上品就行,一开始不一定能赢,所以我专门给他分出梯队,交代钓鱼伯伯每天都去挑战,一次俩,败了就扔掉,第二天再换俩上,到第三天就差不多了,第四天肯定全胜,而且一但获胜就再不会失败。
今天已经第二天了,嘿嘿,程老爷子那啥,哈哈。正独自想得高兴,兰陵带了晒干的棉花送上门来,这几天太阳好,提前了一天。然后,俩人坐在棉花旁国开始想去籽的办法。不幸得很,让俩从没干过农活的纨绔男女脱棉籽太不合情理了,趴棉花堆里折腾一天都没进展,天色不早,兰陵带了一身的棉花絮子愁眉苦脸地回家了。
棉花那么多籽啊,咋会那么多籽啊!一想到棉花里的籽籽,我就生不如死。好端端的东西,长籽干啥,多此一举。见就剩我一人,颖体贴地陪了旁边伺候着,不时地擦个汗,安慰两句。
不知道鸡吃不吃棉籽,我有将鸡赶进棉花堆里的冲动,最后实在按捺不住心情,剥了几个棉籽扔到鸡面前,人家没客气,吃了。
“夫君做什么?”颖见我抱只鸡进后宅,赶紧拦住去路。
努努嘴,示意席子上的干棉花,“去籽,找鸡来打个下手。吃了,试验过的。”
“胡闹。”颖被我的创意逗笑了,劈手将鸡抢过去,递给身旁的丫鬟,“去,放回去。”弯腰撕了一片棉花观察了一会儿,“才多少籽,至于弄个鸡跑过来?一个鸡吃死不心疼,脏嘛咕咚的,不怕糟践了棉花?”
“不多?”我指指凉席上那白白的一堆,“那你有办法?”
“交给妾身了,两三天功夫就行,保准一粒棉籽都不留。”颖说干就干,前院打杂的丫鬟杂役,只要是女性每人发一小堆棉花,病情刚有起色的达莱也没放过,发了好大一团棉花给她,理由是:又不是体力活,干不死人。大家都手动除籽,去完后连籽一起上缴,有奖赏。
我习惯了机械化作业,对手工去棉籽一开始就很排斥。觉得侮辱了我超越时空的智慧,本想阻止,但实在没了别的办法,只好屈服在原始手工作业淫威之下。丢人啊,心中呐喊,老天您开开眼,赐给我一个好办法吧!凭啥别人都会,偏偏我不会,太不公平了。早知道大学毕业到棉纺厂干几年,贪慕虚荣的下场,可唐朝没银行啊!
我是个一但屈服就不想反抗的懒家伙,既然有了办法,虽然比较简陋,也就认命了。谁叫咱没有创造精神呢,从小念书连手工课都没上过,光顾了背书本上奥数了。动手能力逐渐退化,生搬硬套会,发明创造嘛,老师没教过,不应该怪我,要怪就怪万恶的应试教育。
自我安慰了一会儿,心里舒服了,手工作业天经地义嘛,谁叫现在是唐朝呢,扎籽机自会有聪明人跳出来发明,凭啥叫我一个人大包大揽。我又不是爱迪生,专业不对口,有本事叫爱迪生来和我比算盘,或者比钓鱼也成,耍蛐蛐就算我欺负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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