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们跟我来。”
得到兰德的首肯后,陈诺朝切尔西和迈克尔说了一声,就走到了一边。
切尔西双手拢住身上的浴袍,下意识的跟上了他。
虽然眼前这个混血小子的年纪看起来比她还小,但此刻,...
凌晨三点十七分,手机屏幕在漆黑的卧室里幽幽亮起,像一道不肯闭眼的伤口。林砚盯着那行未读消息,指尖悬在半空,迟迟没有点开——是沈昭发来的,只有一张照片:咖啡馆靠窗的卡座,一只白瓷杯沿上印着浅淡唇痕,杯底压着一张折了角的电影票根,日期赫然是上周六,而那天他分明在横店赶夜戏,凌晨两点才收工。
他喉结滚动了一下,把手机扣在胸口,冰凉的玻璃贴着锁骨,像一小片猝不及防的雪。窗外城市尚未沉睡,远处高架桥上车灯连成一条游动的光河,无声奔涌。他闭上眼,却不是为了休息,而是把沈昭下午在剧组探班时那句“你助理说你最近胃疼,我熬了小米粥,放保温桶里了”重新过了一遍。她说话时睫毛垂得很低,耳后一小颗褐色小痣随着呼吸微微起伏,手指无意识捻着围裙边——那条围裙还是去年他生日时她亲手缝的,布料早洗得软塌塌,边缘磨出毛边,她却一直留着。
胃又开始隐隐抽紧。不是疼,是空,是悬着,是某种比疼痛更难名状的滞涩感。他掀开被子坐起来,赤脚踩在地板上,凉意从脚心直冲天灵盖。冰箱门拉开的瞬间冷气扑面,他盯着里面那盒没拆封的胃药,保质期还剩四十三天。旁边是沈昭上周送来的蜂蜜柚子茶,玻璃罐子底下积了一层薄薄的糖霜,像凝固的月光。
他没拿药,也没碰蜂蜜。转身打开电脑,调出刚收到的《浮生记》终版剧本PDF。这是他推掉两部S+级古装剧后咬牙接下的现实主义题材电影,导演是业内出了名的“人肉显微镜”,开机前两个月就开始带着主创做田野调查,演员要跟着城中村流动摊贩学切葱花、跟废品站老师傅学捆纸箱。林砚为这个角色减重十四斤,晒脱三层皮,指甲缝里至今嵌着洗不净的机油黑痕。可就在昨天读剧本围读会上,导演突然问:“林砚,你演陈默,有没有一种感觉——他每次帮别人修好东西,自己心里那个漏风的洞,反而更大了?”
全场静默。没人接话。林砚低头看着剧本上密密麻麻的批注,笔尖在“陈默蹲在路灯下给流浪猫缝断爪”这句旁边画了个歪斜的圈,圈里写着两个字:沈昭。
手机震了一下。
这次是微信语音通话请求,头像上沈昭的名字跳动着,背景图是去年洱海边她拍的他侧脸——风吹乱他额前碎发,她镜头没对准,只截取了他半只耳朵和一截下颌线,青色胡茬清晰可见。他点了接听,没说话。
“你醒了?”她声音很轻,带着刚睡醒的沙哑,像砂纸蹭过旧木头,“我煮了梨水,加了川贝,放凉了才敢发给你……怕你嫌甜。”
“嗯。”他应得短促,目光落在书桌角落那本摊开的《社会学导论》上,页脚卷曲,是沈昭上个月借走又悄悄还回来的,书页空白处全是她娟秀的小字批注,其中一页写着:“所谓亲密关系,本质是两个漏洞百出的人,互相用体温堵住对方最深的裂缝——但体温会散,裂缝会涨。”
他忽然想起三天前那场暴雨。他收工回酒店,电梯故障,徒步爬十八层楼,浑身湿透推开门,发现沈昭蜷在沙发上睡着了,怀里抱着他去年弄丢的那条蓝格子围巾,围巾角还沾着泥点。她听见动静惊醒,第一句话是:“你鞋带散了。”然后跪在地上,认真帮他系好,手指蹭过他脚踝,温热的,带着雨水的潮气。
“林砚?”她唤他名字时尾音微微上扬,像试探一根将断未断的弦。
“我在。”他声音哑得厉害,伸手抹了把脸,“刚看剧本。”
“哦……陈默那个修理工,是不是特别轴?”她笑了一下,很轻,“明明自己胳膊都抬不起来了,还要给人焊漏了的铁锅。”
他喉头一哽,没答。窗外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过,红蓝光芒在墙壁上急促扫过,像谁在无声地打摩斯密码。
“你记得吗,”她忽然换了话题,语速慢下来,“我们第一次吵架,就因为你把修好的电风扇送给了隔壁王奶奶,自己中暑晕倒在阳台。我说你总把别人当完整的人修,却把自己当废铁堆着不管。”
他闭上眼。记忆翻涌:那年夏天闷热得令人窒息,他烧到三十九度五,额头烫得吓人,却硬撑着帮整栋楼检修老线路。沈昭端来退烧药,他接过来仰头灌下去,药片卡在喉咙,呛得满脸通红,她一边拍他背一边骂:“林砚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?你修得了电线,修得了水管,修得了全世界的破烂,怎么就修不好你自己?!”
那时他只是笑,笑得肩膀发抖,笑得眼泪都出来,最后哑着嗓子说:“昭昭,我修不好自己……所以才把你当我的主电路板啊。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。空调外机嗡嗡作响,像一只疲惫的蜂。
“今天……”她声音忽然低下去,几乎成了气音,“我在片场看见周漾了。”
林砚握着手机的手指骤然收紧,指节泛白。周漾——《浮生记》制片方力推的女一号,三个月前刚凭文艺片拿下戛纳最佳女配,清冷疏离,采访时说“演员不该把私生活编进作品里”,却在颁奖礼后台被狗仔拍到与某富商共进晚餐,餐巾叠成天鹅形状。
“她问你胃疼的事。”沈昭顿了顿,“说她认识一位老中医,专治职业病,效果特别好。”
“嗯。”他应着,视线飘向床头柜——那里静静躺着一份未拆封的体检报告,上面“幽门螺杆菌阳性”的诊断字迹清晰刺眼。他没告诉任何人,包括沈昭。上周三深夜吐过一次血丝,擦在洗手池边,他用水冲了三次,直到瓷砖缝隙里再看不到一点粉红。
“林砚。”她叫他名字,这次没带笑意,“你上次说,如果有一天你觉得累得撑不住了,就告诉我。”
他喉结上下滑动,像吞下一块滚烫的炭。“还没到那天。”
“可我看你眼睛。”她声音很轻,却像刀刃划开浓雾,“你眼睛里,有陈默修不好自己的那种眼神。”
他猛地吸了一口气,胸口像被攥住。窗外天色正悄然转亮,灰蓝的光渗进窗帘缝隙,在地板上拉出细长的裂痕。他想起导演昨天的话:“陈默最后没治好自己的胃病,但他教会了流浪汉小满认字——小满写的第一个字,是‘昭’。”
“昭昭……”他开口,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,“我接这部戏,是因为剧本里有句话——‘人活着,不是为了把所有窟窿都补上,而是找到一个愿意陪你一起漏风的人。’”
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极轻的笑,像羽毛落进深井。“那你找到那个人了吗?”
他望着窗外渐次亮起的楼宇灯火,忽然想起昨天在道具间发现的一样东西:沈昭不知何时偷偷塞进他外套口袋的旧怀表。表壳内侧刻着一行小字:“1998.4.12——沈昭初遇林砚于市少年宫绘画班”。那天他打翻颜料盘,蓝紫色泼了她白裙子一大片,她非但没哭,还用那团污渍画了只歪脖子鸽子,说:“你看,丑东西也能变成活的。”
他拇指摩挲着表壳冰凉的纹路,终于说:“找到了。只是……我有点怕。”
“怕什么?”
“怕我太破,修不好你;怕你太好,配不上我。”他声音低下去,带着自己都陌生的颤抖,“怕我连‘漏风’都控制不好力度,把你吹感冒了。”
沈昭很久没说话。只有细微的呼吸声,平稳,绵长,像潮汐在耳畔涨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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