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比于种族屠杀,或抓做奴隶的下场,他给予越人的条件很不错。
越人只要投降,不管他们在之前的交战中是否杀过秦人,前仇都既往不咎。
同时对于投降的骆越贵族,赵佗效仿之前在闽越、南越和西瓯等地施行的政策,保留他们对部众的自治权,世有其地、世管其民。
只要这些越人贵族承认秦国对此地的统治权,承认他们自己是“秦人”,并听派遣来的秦郡守的话,每年向中央缴纳相应的特产贡奉就足够了。
赵佗并非不想将这些新征服的土地消化掉,使百越变得和中原一样,每一个越人都能接受中央派遣的秦吏管理。
但实际上这是短时间内完全不可能做到的事情。
秦国十年之内覆灭六国,将自身领土扩大了好几倍,已经有些消化不良了。
多亏赵佗提前倡议扩招学室,在这十多年里培养出了更多的秦吏储备,这才让秦国对诸侯故地的控制力大大加强。
属于诸夏旧土的关东地区,秦国统治都显得这么艰难。
远在南方的百越之地,派遣的秦吏数量自然更不够了。
更别说秦人和越人之间,双方种族不同,文化差异巨大,连语言都不通。
越人只会听他们那些都老、首领的话,怎么可能听你秦吏的指挥?
在这种客观因素下,赵佗已经取得了始皇帝的同意,在越地推行类似后世“土司”的制度,以土官治土民。
秦吏只管理越人首领,至于底层的越人则由自己治理。
这样做的好处极多,一来减少了秦国对百越的统治成本,秦军只需要控制闽中、南海、桂林、象郡等四郡的郡治和一些要道关塞就够了,其余的广大丛林都不需要驻军和派遣人员,大大减少了补给难度和人员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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