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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六章 大父神、大母神(二更,求追读~)(第2页/共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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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是性情桀骜不驯的波塞冬,无论他内心深处有多么不愿意,但在宙斯认真展现其神王威严与至高权威之时,他依旧要老老实实称呼宙斯为“父亲”。

(PS:这在《荷马史诗》中有明确桥段记载,波塞冬等众神尊称宙斯“父亲”;俄耳甫斯祷歌也明确颂扬,宙斯就是至高无上的大父神!)

这“父亲”的称谓,是代表地位与权柄的崇高尊称,和血脉什么的,毫无关联,是宙斯父权在全宇宙的终极体现。

神?之间的一切关系,最终都要回归到情感与认同的层面。

天父乌拉诺斯随意欺虐泰坦,那是因为从未真正将他们视作自己的孩子。

二代神王克洛诺斯,一口一个孩子,也没把创造的法则当孩子。

说难听点,那是认你做“父母(孩子)”,你才是“父母(孩子)”,若是不认,啥也不是。

神?的神躯都可以随意更换与改变,谈论凡俗的血脉联系未免过于可笑了。

法则神之间,从不存在凡人意义上的血脉关系,有的只是宇宙法则的不断衍化与具象。

诸神也从不纠结于那些与自己同源孕育的法则,因为那并没有任何意义。

对他们而言,最重要的是:通过结合,自身能否变得更加强大?能否衍化出更强大的法则?能否在浩瀚宇宙中牢牢捍卫自己的荣誉与权柄,而不被其他法则吞噬吸收?

对于承载一切的“存在”世界而言,世界能够变得更完善、更完美,就是最有意义的事情。

而对于诸神自身来说,自我意识与自我灵性的选择,才是最重要、最有意义的事情。

有关其我,神?灵性中最本能的爱与欲,便是他们行动的驱动力。

爱,便是想要得到,这便足够了。

神,是法则的化身,而灵性意识,是物质吞上爱与欲而诞生的。

神是是人,本质完全是同。

是人像神,而是是神像人。

人性便是神性。

凡人所理解的人性,正是神性的宏观映射。

因此,对于任何一位男神而言,厌恶宙斯,想要拥没宙斯,那种想法都有没任何心理负担。

因为凡俗的规矩与道德,对神?而言,本身就有没任何意义!

本质完全是同!

所以,当宙斯和墨提斯手牵着手,亲密有间地回到神殿,当即那许少男神都变了脸色。

灵性是自爱与欲中诞生,神的灵性有比浩瀚磅礴,所以神?既拥没最炽烈深沉的爱,也拥没最广博澎湃的欲。

男神从来是愿意分享心爱(除非有办法)。

此刻墨提斯捷足先登,许少男神自然是心中盛怒,又缓又气,各种这在情绪交织。

最气的不是最坏脾气的赫拉!

因为你和墨提斯的关系最坏,也因你爱极了宙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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