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妈,你还活着?”夏默伸手想要牵住她,他已经好久好久没见过自己妈妈了。
“你这孩子胡说什么,我们都好好的啊!”夏妈妈一脸慈爱,笑眯眯的想要摸他的头,却发现自己的儿子比她还高了。
“咦,你怎么一眨眼都长这么大了?”
一个中年儒雅的男人开门走了进来,一边换鞋,一边催促夏默换衣服,
“老婆,我回来了,小默回来啦?快去换衣服,咱们出去饭店吃”
“这孩子,怎么还站在这里,你要穿校服出门吗?你不是不喜欢穿校服吗?”
夏默眼睛酸涩,这男人是他的继父,他一直叫叔叔,从来没有叫他爸爸。
他这才低头,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成了校服。
“快去换衣服,你妈新给你买的,在你房间里,可好看了,穿上去定是个大小伙。”
“还不是小默,怪臭美的,之前带他逛街,非要买那个衣服,说是什么潮流,衣服上还有几个破洞呢!”
夏默走到自己的房间里,心爱的吉他放在床边,墙上贴满了时下天王的海报。
椅子上,整齐摆放着一套洗好的新衣服。
这是时下流行的嘻哈风格,宽松的牛仔裤上有几个破洞,上衣是油彩泼墨渐变的涂鸦。
“哎呦,我儿子真帅,你别说这衣服看着怪丑的,穿上确实不一样哈!”夏妈妈违心的说道。
“那可不是,咱们儿子长大了必须是个帅小伙,听说最近流行染发了,小默,要不,叔也带你去染个金发?”
叔叔在一旁爽朗的夸赞,还摸着下巴提了个建议,“你别说,别人染发怎么都觉得不是正经人,但是咱们小默这张脸,看着就乖巧懂事,就算染了个金发,别人估计也以为是混血的。”
“走吧,别愣了,出去吃饭。”
夏默想说,他不想出去吃了,可被拉着走了出去。
他们来到一家饭店里,这是新开的西餐厅,环境装修得还不错。
叔叔大方的将菜单递到夏默身前,“快,快点菜,今天想吃什么点什么。”
菜逐渐上齐,服务员却拿着单子要求买单。
“先生,菜已经上齐了,能不能先买单。”
门外,浓烟四起,声音嘈杂。
“着火了,着火了,快跑啊!”
“爸妈,我们快走,外面着火了。”夏默如鲠在喉,他拼命喊道。
“什么着火?”叔叔惊讶,可随即惊喜,“小默,你叫我什么?再叫一遍。”
“先生,能不能请你先买单?”服务员催促,打断了父子俩的温情。
“多少钱?”
“283元。”
叔叔从钱包里掏出三张递给了服务员,大方表示,“不用找了。”
夏默着急了,他记得,当初就是这服务员一直纠缠着让他们买单,错过了最佳逃离时间。
“爸妈,咱们快走吧,我想回家了。”
“好,好,回家。”叔叔心情愉快的摆摆手。
走廊里,浓烟弥漫,不停的有人争先恐后往外跑。
“真的着火了,老婆,小默,咱们快跑。”叔叔拉着他们母子往前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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