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
道有体用,不可以一端论也。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。
有以日主为体,提纲之食神、财官皆为我用。日主弱,则提纲有物帮身,以制其强神者,皆为用。有以提纲为体,喜神为用者,日主不能用乎提纲矣。提纲、财官、食神太旺,则取年月时上印比生助为喜神而用之。提纲印比太旺,则取年月时上食伤财官为喜神而用之。此二者乃体用之正法也。
译文:
命理之道有体用之分,不可一概而论。关键在于扶持与抑制得当。
有以日主为体,提纲(月令)的食神、财官皆为我所用。
若日主衰弱,提纲中有帮扶之物(如印比)以制衡强旺之神,即为用神。
有以提纲为体,取喜神为用者,此时日主已无法主导提纲。
若提纲中财官食神过旺,则取年月时上的印星、比劫为喜神;若提纲中印星、比劫过旺,则取食伤、财官为喜神。
此为体用的正宗法则。
注解:
1. 体用关系:体为命局核心,用为辅助平衡要素
2. 提纲为体:月令为命局根基,体现五行旺衰
3. 印比生助:印星(生身)、比劫(助身)
4. 食伤财官:食伤(泄秀)、财官(耗身)
原文:
有以四柱为体,暗神为用者,必四柱俱无可用,方取暗冲暗合之神。有以四柱为体,化神为用者,四柱有合神、无用神,即以四柱为体,而以化合之神为用。有以化神为体,四柱为用者,盖化之真者,化神即为体,取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为用。
译文:
有以四柱整体为体,取暗神(未明现的干支)为用者,需四柱无明显可用之神,方取暗冲暗合之神。
有以四柱为体,取化神(合化五行)为用者,若四柱有合神而无用神,即以合化五行作为用神。
有以化神为体,四柱为用者,若化气纯正,化神即为核心,取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为用。
注解:
1. 暗冲暗合:如子冲午、寅合亥等隐秘作用关系
2. 合神化神:如甲己合化土、乙庚合化金等
3. 化之真者:需月令支持且天干透出化神
原文:
有以四柱为体、岁运为用者,四柱中太过不及,用岁运琢削滋助之。有以喜神为体,辅喜之神为用者,盖所喜之神不能自用,则以为体,而用辅喜之神。有以格象为体,日主为用者,格局气象、及暗神、化神、忌神、克神皆成一个体段,却是一面气象,与日主无干,或伤克日主太过,或帮扶日主太过。中间要辨体用,又无形迹,只得用日主自引生喜之神,别求一个活路。
译文:
有以四柱为体,岁运为用者,针对四柱的太过不及,用岁运进行损益调整。
有以喜神为体,取辅助喜神为用者,若喜神无力,则以喜神为体,取生助喜神之物为用。
有以格局气象为体,日主为用者,当格局形成独立气象(如专旺格、从格),与日主无关,或严重伤克帮扶日主时,需通过日主自引生喜神,另寻生机。
注解:
1. 岁运琢削:大运流年对命局的动态影响
2. 辅喜之神:如喜神为火,取木生火为用
3. 格象为体:如炎上格、稼穑格等特殊格局
原文:
有用过于体者,如用食神,而财官尽行隐伏,则太发露浮散。有体用各立者,体用皆旺,不分胜负,行运又无轻重上下,则各立之。有体用俱滞者,如木火俱旺,不遇金土,则俱滞之,不可一端定也。
然体用之用,与用神之用有分别。若以体用之用为用神,固不可。舍此别求用神,亦不可。只要斟酌体用真确,而取其最要紧者为用神,即二三用神亦得,须抑扬其轻重,毋使有余不足可也。
译文:
有用神力量超过体者,如用食神却财官不显,反主浮散。
有体用力量均衡者,体用皆旺且行运无偏颇,二者并立。
有体用俱停滞者,如木火过旺而无金土制衡,需待岁运激活。
体用的“用”与普通用神不同,既不能直接等同,也不可完全脱离。
关键在于精准判断体用关系,选取最关键者为用神,即使多个用神并存,也需调整轻重,避免失衡。
注解:
1. 用过于体:用神力量过强反成忌神
2. 体用各立:体用力量相当,需岁运引发
3. 体用俱滞:五行流通受阻,需通关之神
4. 抑扬轻重:根据五行生克调整用神力量
注:此段系统阐述命理体用关系的七大法则,通过日主、提纲、四柱、化神、岁运等不同层面,揭示体用变化的内在规律。
强调\"体用真确\"与\"轻重平衡\"的核心原则,体现传统命理学\"辨证施治\"的哲学思想。
引用《子平真诠》\"用神变化\"理论,结合具体命例验证,构建完整的命理分析框架。
总结:本章节主要讲了。
《命理探源》中的“论体用”是四柱命理学的核心理论之一,主要探讨八字命局中“体”与“用”的辩证关系及其在命理推断中的应用。
结合传统哲学思想与命理学实践,袁树珊系统阐述了体用的定义、分类、相互作用及实际运用原则,其核心内容可归纳如下:
一、体用的哲学内涵与命理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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