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还想当活人,唯一的办法,就是修炼红尘劫,增进这一功法的修为,而这就需要进入俗世之中,在红尘中打滚,被世情缠绕,体会作为人的心情,才有希望迅速提升红尘劫的进境。
他站起身来,走向地下室门口,决定从现在起就去体验世情。
在踏上台阶之前,他停下脚步,蹲下身,拾起了一枚黄金手镯。
这手镯是女式的,打造得极为精美。刘安邦皱起了眉,记得昨天在欣莫雨的身上,也看到过这样一枚黄金手镯。
那时候,她基本没有穿什么衣服,纤美皓腕上只挂着这样一个手镯,挡在只穿着三点式内·衣的酥胸前面,浑身上下就那么点衣服饰品,一眼就能看光,所以记忆深刻。
但这枚手镯绝不是她手上掉下来的。回忆战斗时,他曾用小剑斩碎厉鬼一根手指,那手镯就戴在手指上,因为是实物而非灵体,不会被灵剑损伤,指断后跌落地面。
厉鬼手掌极大,一根手指的粗细可抵得上女子纤细手腕,竟然拿着一个手镯当戒指配戴,这事倒也有些稀奇。
在手镯上,他能感觉到精纯的阴力,表面铭刻的花纹似乎也有些奇异,蕴含着神秘的力量。
刘安邦将手镯收入口袋,决定以后再细看,现在他要尽快去体验世情,免得地灵诀进一步转化他的身体,真的变成鬼修就麻烦了。
走出地下室,来到厨房里,看到天色已经有些亮了。
刘安邦打开冰箱,把里面的食材一一取出,决定做一顿丰盛早餐来犒劳自己一夜的辛苦。
各种食材,在他手上、刀下翻飞,被菜刀切成精细整齐的样式,在锅中上下翻炒,一道道精美菜肴在他手上做了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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