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张海峰并没有当场提出意见,梁承德事件中他吃过一次这样的亏。自不想再犯同样的错误。而且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,总得问问叶东强的想法。叶东强的想法和张海峰大致相同,所以二人在会上都没有作声。
散会之后,张海峰与叶东强通了个气,师徒二人的观完全一致:再诱人的肥肉,也得有本事消化才行,既然自己吃不下去,不如趁早让贤。于是张海峰便去找了莫凡,提出希望公司能够重新委派个负责人。他和叶东强当个副手就行了。
莫凡对这二人的品性相当满意,行就是行,不行就是不行,绝不逞强硬上。他向林若熙推荐这二人。林若熙也同意了,这便是最大的原因。他坚持自己的方略,主要是因为这对日后的运营管理有益。当然。次要目的也有一。
给林若熙当助理时,尽可以狐假虎威。因为所有的决定命令最终都是以林若熙的名义下达的。哪怕有时莫凡站到台前,大家服从的对象仍然是林若熙。
可当了总经理之后。情况就不一样了。尽管他是由林若熙任命的,但所有人都会将他与林若熙区分对待。这个时候莫凡下达的决定,只代表他自己,大家服从的对象是他本人。
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:助理这个职务本身没有权力,只是以代言人的角色行使老板的权力;而总经理的权力,来自这个职务本身。
一个合格的领导,必须有威信能服众才行,所以新官热衷于放三把火,这在前文已经过,此处不再赘言。
莫凡虽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,可职场规律还是要去遵循的,否则就纯属给自己找不痛快了。他不会刻意去放三把火,但顺手火的事情却不妨做做。其实后者比前者效果更好,不过也需要更强大的实力。
张海峰和叶东强感觉自己不行,只是因为他们对筹备组建分公司的事情不了解。他们能够当上部门经理,并完成了很多大项目的施工安装工作,明并不缺乏组织协调能力。
莫凡的做法,和当初协助陆筱蓉竞聘组建市场部时一样,仍然是那么一套。虽然张海峰和叶东强在这方面悟心比陆筱蓉差了不少,但他们的业务内容却没多大变化,不像陆筱蓉那样完全改变了业务操作模式,所以教他们并不难。再加上还有乔安娜帮忙,事情就简单得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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