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传令下来,让所有勇士做好准备,重甲在前,弓箭手在两翼,火铳手居中。等会儿随着我的旗号。一鼓作气,击败明军!”
李率泰的确算得起是将才。他已经看出了安**方阵的问题。就算是火器再犀利,终究装药需要时间。
搞添油似的试探只会损兵折将,想要打赢,唯有孤注一掷,投入的兵力过火力打击的极限,那样也就胜利了!
“哼,让那些草包陪你们玩一会儿,然后在收拾你们!”
巴达礼除了不知道从哪来的自信之外,也是饭桶一个,面对着安**的方阵,他没有什么好办法,只能硬拼。
“都给我听着,骑射是我们蒙古勇士的绝活,你们绕着明狗的方阵,不断放箭,把他们消耗光!”
下面的人一听,没有别的办法,只能点头同意。很快蒙古兵继续围着安**攻击,不断突袭进来,抛射弓箭。
不得不说,马背上的民族就是有先天优势。他们紧靠着双脚,就能牢牢的站稳。搭弓射箭,借助马力,弓箭能抛射到两百步左右。当初成吉思汗就靠着这手绝活,打下了空前辽阔的蒙古帝国。
巴达礼想复制祖先的成功,不过他显然打错了算盘。安**拥有比他们的弓箭射程更远的武器,而且光是有武器不算什么,空中还有一只天眼,能洞察鞑子的一切。
只要骑兵稍微聚集,多半就是进攻的信号,上面立刻传递消息下来,李来亨就调集火铳手迎敌。
身经百战的老近卫军玩枪就是他们的本能,米尼枪一分钟能射三,也有老兵能射四到五。
这个度,再加上四百米左右的射程,简直就是完美的狙杀武器。鞑子一股脑冲上来,或许还会手忙脚乱,可是巴达礼这个天才竟然想用骑射决胜,简直就是帮着安**刷战绩!
瞄准,开枪,装填,再射击,完美的杀人流程,比起打靶还容易。
枪声不断响起,过一半的命中率,不到半个时辰,就有七八百鞑子倒在了安**的阵前,就连巴达礼身边的卫兵也被干掉了两个。简直就是一边倒的屠杀,不论是鞑子从哪个方向攻击,安**都能立刻应对,猛烈的火力把这些鞑子打得尸横遍野.
这就是技术进步带来的惊天变化,一个小小的热气球,安**就牢牢抢占了先机,不光是能提前预警,而且还能指引火炮攻击。
一旦鞑子聚集在了一起,热气球传来消息,十门红衣大炮,二十门野战炮就立刻投入,炮弹横飞,每次都能准确的淹没鞑子,制造令人咋舌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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