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到曾经的威风,顾振华也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,狼走遍天下吃肉,狗走遍天下吃屎!自己是个人物,就没有理由混不下去,一帮没开化的野人也想和自己斗,简直是痴心妄想。
顾振华不断的给自己打气,越想就越有信心,不过要想实现这些长远计划,最要紧的就是先保住脑袋,不然只会落得出师未捷身先死。
现在回京城,风险太大了,李自成兜着屁股就会杀过来,最好的选择就是即刻南下,离是非之地越远越好。
当然最好能拉上贺忠厚和陆勇他们,一来这些人救了自己,绝对不能让他们出危险,二来人生地不熟,要是能拉拢几个人和自己一起跑,也就有了班底,顾振华的心里头渐渐有了计划。
胡思乱想了一夜,东方刚刚露出一丝曙光。啪啪啪……敲门声传来,顾振华急忙去开门,门口站得正是老头贺忠厚,手里头还捧着一身褐色的衣服。
老头一见顾振华,就笑着说道:“都怪老汉粗心了,也忘了给你准备衣服,这件是陆勇的,你要是不嫌弃,就赶快换上吧。”
顾振华这时候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,原本精致的手工西装,早就被熏得漆黑,根本就辨不清本来的面目,有些地方甚至露肉了。也幸亏如此,贺忠厚他们才没有注意到他的奇装异服。
“多谢老先生,让您费心了。”
“别老先生,老先生的,要是不见外,你也管我叫六叔吧,听着也顺耳。”
“是,多谢六叔。”
顾振华接过了衣服,急匆匆的回到了房间里头,将原本的破烂衣服撕扯下来。可是就在他换衣服的时候,突然感到了一丝怪异,明明衣服都被烧坏了,但是皮肉却一点伤痕没有,而且浑身的肌肉更加饱满结实。胳膊粗了一大圈,胸肌也更明显,整齐的八块腹肌更是堪比健美冠军。在往下面看,比起原来更大更长,顾振华顿时眼前一亮,看来穿越也不是没有好处。
最起码身体更年轻,更有活力,幸福也更有保证。不过要想享受好曰子,还是先要摆脱眼前的险境,保不住小命,什么都是扯淡!
顾振华匆匆忙忙的换好了衣服,原本的破烂衣服都团在了一起,就准备扔掉。可是顾振华又犹豫了一下,急匆匆的翻了翻衣服口袋,果不其然,从里头找出了一支钢笔,两版抗生素,几片止疼药,一个指南针,外加半包烟。
顾振华全都小心翼翼的塞到了怀里,别看这些玩意在后世不起眼,可是放到了明末,搞不好就是救命的东西,尤其是药品,更是万金不换。
顾振华又急忙翻了翻,生怕落下有用的东西,果然在裤管又发现了一把军用匕首,这还是在当兵的时候,得到的奖品,一个团只有三个人得到,用的是最好的合金钢,锐利无比,顾振华也格外的喜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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