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轩轩感到满意,哼了一声,得意地说:“你不信还可以再揍我两拳!”
然后对方没有客气,又赏了他两巴掌奥特之拳。
看的一旁的李乘欢目瞪口呆,然后赶紧将这个天选笨蛋拉走。
在刘轩轩眼中,李乘欢永远都是那么聪明,只要问他任何问题,都能得到解答。
后来再大了一些,他上小学了,一年以后李乘欢也上小学了,在同一所小学,他天天跟李乘欢一起上下学。
随着年龄增长,对事物的理解逐渐加深,他越发地佩服李乘欢,因为他发现李乘欢不仅知道乾坤大挪移比奥特曼的激光更厉害,还能轻易做出来连二年级的他都做不出来的题目,背他都不会背的古诗。
刘轩轩喜欢跟李乘欢一起玩儿,当然,原因不止是以上的几个。
此时,李乘欢微微顿了顿,浅浅一笑,说:“比赛么……嗯,准备得差不多了。”
是一個他看来不怎么重要的书法比赛。
就在这时,姜云妙突然出声,认真地说:“加油哦,到时候我和刘轩轩都去给你加油!”
李乘欢看了姜云妙一眼,问:“对了,你的短跑比赛准备得怎么样了?”
姜云妙随意摇摇头:“马马虎虎吧。”
如今的姜云妙和幼时第一次见到她时相比,长相上倒是没有发生特别明显的变化,当时多么可爱,此时也多么可爱,但性格上却改变颇多。
广告位置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