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仪听的点头,有机会确实该找找;低头继续啃,昨日猎到的两只兔子她也就吃了几块儿,别看有一碗,其实真没多少。
这次她能吃个安逸。
啃完兔子腿儿,明仪不用爹动手,自个儿又撕扯了一条前腿来啃;那爽利的动作,看的程元西直乐和,含笑出言调侃。
“闺女啊!你娘和祖母教你的淑女形象呢。”
明仪咽下一口肉菜开口说话,“吃饱了再说淑女不淑女的问题,爹,在好吃的面前不要这么扫兴。”
“得,爹还成扫兴的人了,你是越来越粗鲁的;也不知道逃荒结束后,还能不能让你恢复淑女形象。”程元西都有点不确定了。
实在是这两天闺女给他的震惊有点多。
暴揍堂姐,徒手抓兔子,找吃的更是不含糊,连带着儿子都跟着成长了不少。
明仪满不在乎,“爹,不淑女也没事儿,以后您和娘,还有哥哥多赚钱;我不嫁人,就跟你们过一辈子,你们养我。”
程元西摇头失笑,真是孩子气。
女孩子哪儿有不嫁人的?
想是这么想,程元西嘴上应的很爽快,“行,不淑女也让你不愁嫁。”
听出了他的敷衍,明仪也不在乎;之后的发展可由不得程元西夫妇,她要走的路还远着呢,而且,她还小,距离长大嫁人至少得十年。
通天不在这个位面,她嫁给谁去哦!
算了,不嫁人有不嫁人的好处,在古代成亲;遇到和善的婆家还好,遇到那不好相处的,依照她这受不得委屈的脾气不得给他们一天三顿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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